當權者不可能讓步答應五大訴求,呢個唔係林鄭政府尊嚴嘅問題,而係因為實行五大訴求與摧毀政權穩定性無異。
1. 徹查警暴,此舉減低武裝力量(警察)對政府嘅忠誠 ;
2. 撤回暴動定性及撤銷控罪,等同承認過去幾月嘅抗爭係正義而有效;
3.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同承認政權無法自行執行公正嘅調查;
4. 以行政命令解散立法會並實行雙普選,等同摧毀現今政府嘅「合法」基礎。
對當權者而言,回應訴求等同要特區政府自我毀滅,故此政權係冇可能主動滿足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