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編號: 42465
部門: 食物環境衞生署
組別/單位: 聘用組
職位名稱: 二級衞生督察
薪酬: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28,725元)至總薪級表第24點(每月港幣46,420元)
https://www.govtjobsdb.com/health-inspector/
待通過2019加薪後:
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高級環境衞生總監
(MPS 45 – 49)
$117,580 – $13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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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intendent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環境衞生總監
(MPS 40 – 44)
$93,710 – $1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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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 Health Inspector 衞生總督察
(MPS 34 – 39)
$74,515 – $8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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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Health Inspector 高級衞生督察
(MPS 30 – 33)
$64,270 – $7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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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 Inspector I 一級衞生督察
(MPS 25 – 29)
$51,095 – $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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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 Inspector II 二級衞生督察
(MPS 14 – 24)
$30,235 – $48,86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專院校所頒發的生物學、公眾衞生、環境衞生、環境科學、環境科技、環境工程、食品科學、營養科學或相關理科科目的經評審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中取得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註: 《基本法》知識評核: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二級衞生督察主要負責:(a)巡查食物業∕非食物業處所,牌照事務,檢控,肉類檢驗,公眾潔淨,防治蟲鼠,合約管理,外判服務,管理小販及街市,墳場和火葬場,規管食物及食物安全,衞生教育,其他環境衞生和食物相關的職務,以及處理由上述職務產生的投訴;以及(b)執行與公眾衞生、環境衞生、規管食物安全和公眾潔淨事宜有關的條例及附屬法例所載的法例規定。
[註:(i)二級衞生督察須穿著制服;(ii)接受按需要而作出的調派∕調職安排;及(iii)或須執行輪班工作、隨時候召工作、不定時工作及派駐其他政府部門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註: (i)二級衞生督察須修讀包括兩部分的基本訓練課程,並須在完成基本訓練課程的第一部分後,參加期終考試,未能取得及格成績者或會被終止聘用;及(ii)二級衞生督察亦須在試用期內修讀廢物管理、肉類檢驗及食物檢驗專業文憑課程或同等課程,並取得有關文憑。有關人員如未能在試用期內取得有關文憑,或會被終止聘用。]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3/12/2019 2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