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理鄭生膠唔膠先啦, 點解掉書落垃圾桶係盜竊罪?
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而竊賊 (thief)及偷竊 (steal)亦須據此解釋。
任何人行使擁有人的權利,即相當於作出挪佔行為,此包括他並非藉偷竊而(不論是否不知情地)獲得財產,但其後卻就該財產行使權利,以擁有人身分保有或處理該財產。
咁係圖書館打完書釘冇擺返原位會唔會比人告盜竊罪?
你班柒頭唔好為拗而拗啦
放得入垃圾桶係咩意圖大家都知
咁都有得拗
但係例如放入街嗰啲垃圾桶入面嘅嘢係屬於政府
咁圖書館垃圾桶入面嘅嘢係咪屬於康文署?如果係的話又真係唔算喎
你將d野由康文署偷去食環署都告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