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挽狂瀾
2019-10-11 20:59:08
冇可礙≠ 唔開死因庭
得死因裁判官先有權力指示衛生署既法醫解剖屍體
法醫解剖完屍體會向死因庭呈交解剖報告,死因裁判官睇完會決定需唔需要就死亡案件展開調查,如果調查,過程大概 半年~1年 (主要等各類醫療報告)
調查報告出爐後,死因裁判官睇完再決定使唔使開死因庭, 如死者家屬要求,都會開。
屍體俾法醫解剖後,通常一~兩個禮拜內會火化 (主要係殮房冇咁多位, 每日百幾人死 ,但全港得幾個殮房),火化亦都係要法醫批准既
通常法醫解剖完後,留條屍既意義已經唔大
利申:褔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