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下先
1)
搵翻個
cip同
4粒花救護出嚟
2)
有個唸法唔知work唔work但要分享俾各位唸
基本上現有刑事檢控全盤由律政司操控 當日係太子地鐵站嘅廣大市民(在場市民或記者)可以循
民事訴訟控
告港鐵人身傷亡(occupier’s liability) 或 可以司法覆核警察不開放地鐵站讓救護員進入救人
目的非志在贏case 志在將
太子地鐵站CCTV當晚列入案中證據 以大量民事訴訟案件 (越多越好), 只需要一單case成功
最終目標志在法庭頒令港鐵交出8.31太子地鐵站所有CCTV作為呈堂證供
我地時間無多
* 隱憂係原訴人姓名身分會公開
我係律師但訴訟唔係我本行
3)
西貢有女子死亡 有冇咁巧合?
https://lih.kg/153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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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去曬
殮房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