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
1.香港警察絕對有將香港人資料移交比內地公安,我同手足唔同一般過深圳關個種查手機,我地係俾十幾個公安又國家安全乜鬼調查人員判問,查手機查電腦就例牌,最後係被視為影響國家安全不允許入境(好彩冇送入教育營)。
最後我同手足係飛機上先有共識,雖然我地均屬愛黨愛國愛港人士,但69夜晚咁岩經過灣仔舊警署,被視為示威人士與另外300位未威人士一同留名登記。
所以我地兩個應該係自69以來,被捕/被登記人士入境內地嘅白老鼠。
2.扣查過程,因為唔係一般過深圳查手機,
除底褲搜身、打手指毛、俾人盤問,不過主要係精神折磨,肉體上就冇乜做過咩。(到夜晚換左更 d支那公安都幾好人,好過d香港警犬)
全程我係冇得用手機,做乜都唔得除左坐。佢地用左超過7個鐘15個人去輪姦我部電話電腦,可以話仼何資料,冇關痛癢嘅都會睇同mark低。
我係尋日北京就被帶走嘅譚家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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