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於說是,說一句野蠻的、不好聽的話,就是說:
殺父娶母,在中國南部各少數民族,甚至在中國南部各名義上的漢人地區是一個非常常見的現象。像江南,特別是湖南、廣西的,登記簿上登記為漢人的許多人,實際上是古代征服者對當地土著民族實施殺父娶母的結果。
殺父娶母是在征服時極端殘酷的情況下,或者是通過太監制度來實現的。有的時候是通過比較緩和的手段,有的時候是通過政治經濟歧視的手段,把土族在政治經濟的地位貶為最低的情況下,結果土族的女人寧願嫁給地位比較高的漢族人,而不願意嫁給本族的男人。
那麼,本族的男人娶不到妻子而死去,逐步的實現了同化。這種比較溫和的同化也是殖民主義的一種形式。通過這種情況,南方的許多民族採取了冒用漢族的做法來提高自己的地位。比如湖南,像許多,比如說曾國藩的家族這樣,就是自己說,我們是漢族流放官員的後裔。其實不是的,
你要真查血統的話,他們在明清以前都是少數民族,他們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搞冒用家譜的活動,通過文化崇拜,把自己加入到了華夏的文明圈,從而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這是同化和殖民的重要手段。
明朝初年以後,在緬甸邊境,實際上把這種六朝以後在江南的經濟推向了更遠的地方。如果我們設想西方社會沒有進步的話,這種殖民主義和儒家家長文化,很可能把緬甸、泰國、老撾邊境一帶的各少數民族,像湖南和廣西一樣,併入到華夏文明的版圖之內。
但是由於大清末年,西方勢力的進入,導致新型的國際關係產生。原先不必划邊界,現在必須要划邊界了。本來天下都是大清的、大明皇帝的臣民,只是方式不一樣:你是土官,但你也是皇帝的臣民;江南,蘇州知府你是個流官,但也是皇帝的臣民。這種是沒有必要區分的。
民族成分不是重要的,社會階級也不是重要的。但是現在有一個劃分,這個一劃分出來,某一些土官是雲南巡撫的轄區,某些地方那是大英帝國、緬甸、英印帝國、勃固殖民地的轄區。這樣做,就是有些地區,本來是由明朝實行土官制的地區,被划入了緬甸境內。
然後,這個劃分在當時的情況下,對地方上的下層居民沒有什麼意義,因為下層居民談不上什麼正統。如果說有人是接受華夏正統,那也是果敢的土官接受了華夏的正統。但是60年代以後,新的民族國家建構都要面臨選擇了,全民都要參加政治。那你必須選擇,無論你的血統是什麼。我想,當地的血統基本上都是混雜的。
那你可以選擇:你是講漢語,把自己建構成為華夏文明的一員;還是把自己建構成為新興的緬甸民族國家的一員?這個衝突,主要不是圍繞著血統展開的,而是圍繞政治認同來展開的。
當然政治認同在很大程度上由當地的精英解決,就是當地的領導人和知識分子如何決定。我們是古代大明朝派來的土官統治,或者是國民黨的遠徵軍對我們有很大的影響,我們要選擇做一個不同於緬甸的民族,我們講漢語,用漢民族的小學課本,那麼這個的重要後果:果敢民族就出來了。如果他做出相反的選擇,即使他原先的血統是純正的南京人,他仍然可能變成緬甸民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