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巴打肯為呢場運動諗多步,做多步。但我認為巴打係態度正確,方向錯誤。
法庭不會受聯署影響。警察今次有幾濫權,又或者話警察平時有幾濫開權,一眾法官一定非常清楚。問題只係個別案件入面有幾強嘅證據去證明警察是否有濫權問題,同埋佢地嘅濫權對於案件有咩影響。
我認為聯署只會令活動失焦。聯署係make noise 但唔係散播資訊嘅方法。係一個迫使人做野,以唔係說服其他人加入你嘅方法。換句話說,平時信警察或對警察做野有信心,又或者係認為警察因為今次事態嚴重,濫權亦無所謂嘅人,唔會因為聯署以加入你。調番轉,佢地只會,又或者只需要做番一個撐警聯署,咁呢個聯署嘅作用即可以抵消。
所以,要做,就應該繼續以更多文宣,多方面揭露警暴問題,令更多人成為我地嘅盟友。
多謝巴打,因為我個想法係聯署簽名果陣,係一邊係旁邊講解,播片講述黑警濫權濫捕,同時做埋文宣,當然係IDEAL CASE,唔知有無人力物力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