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署長 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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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5 16:28:10
即簽

想搵返張圖係30次999

得一次接聽
2019-07-25 16:28:27
咁不如冚世界都唔好入元朗, 等佢變死城, 睇下d大地主會唔會出聲
2019-07-25 16:28:30
[假日消閒] 求元朗好玩好食好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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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ih.kg/1363665
2019-07-25 16:28:45
轉型做宗教祈禱苦行加祈禱會啦
宗教活動係無需轉事先申請
2019-07-25 16:29:03
屌佢老母,食P仔涼份得唔撚得
2019-07-25 16:29:15
從來沒有
2019-07-25 16:29:23
警黑共治!
元朗國 係唔會比人遊行
2019-07-25 16:29:34
即係3:30之前OK啦
2019-07-25 16:29:35
佢個反對通知書講緊3點半至11點59分
咁即是3點半前係無反對?
2019-07-25 16:29:40
林奠仲打唔打飛機話香港有集會遊行自由呀
2019-07-25 16:29:47
ic
2019-07-25 16:29:47
727 元朗見
2019-07-25 16:30:16
遲咗半個鐘
2019-07-25 16:30:29
盧偉聰結束一國兩制
2019-07-25 16:30:35
應該係24小時?
3)凡任何公眾遊行 ——
(a)如遊行意向通知是按照第13A(1)(b)條作出,則警務處處長不得遲於所知會的遊行開始時間前48小時發出反對遊行通知;
(b)如警務處處長根據第13A(2)條接受不少於72小時的較短時間意向通知,則警務處處長不得遲於所知會的遊行開始時間前24小時發出反對遊行通知;

13A.公眾遊行的通知
(1)為施行第13條,舉行公眾遊行的意向通知,須在以下時間以書面方式向警務處處長作出 ——
(a)如屬純為有遺體的殯殮而舉行的公眾遊行,在遊行組成的至少24小時前作出;
(b)如屬其他情況 ——
(i)在不遲於擬舉行遊行當日的上一個星期的同一天的上午11時;或
(ii)如根據第(i)節作出通知的限期的最後一天為公眾假期,則在不遲於緊接該日前的第一個非公眾假期的日子的上午11時。
(2)儘管有第(1)款的規定,警務處處長可接受較該款指明時間為短的通知,而在任何情況下,如警務處處長合理地信納該通知不能提早作出,則須接受較該款指明時間為短的通知。
2019-07-25 16:31:06
黑警真係狗 咁撚聽話
2019-07-25 16:31:43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2019-07-25 16:32:05
48小時前未拒絕即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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