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呢個
我自己有幾個問題希望新城市廣場管理方回覆,其實同上面幅圖講既差唔多:
1. 當時沒有委任証的疑似警方人員進場時,管理層是否有行使並盡其審慎責任查問進入新城市廣場之疑似警方人員的身份?換句話說,有否要求該等人士出示委任証?
2. 如果問題1的答案是「沒有」,那商場管理人員為何仍讓一大批不知名而且懷疑冒警並持有武器人士進入商場,置市民安危於不顧?
3. 如果問題1的答案是「有」,那商場管理人員有沒有行使並盡其審慎責任向執法人員查問進入商場所為何事?當時商場內究竟是否發生過甚麼罪行需要警方執法?
如果當時商場內未有罪案發生,基於上述,商場管理層很可能已違反民事侵權法(Tort)中的佔有人責任(occupier liabilities)。
小弟是律師,今晚現場去唔到,有巴打去就幫手針對呢幾點去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