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尋日立法會門口嘅一員
雖然我冇衝擊警察同掉野
但係當佢哋放催淚彈嘅時候,我真係覺得寧願窒息死都唔可以撤退
當佢哋放埋橡膠子彈嘅時候,我已經連驚嘅感覺都冇,淨係覺得成個人迷迷糊糊,每1秒都不停諗自己係咪應該撤退,但係當我見到身邊有好多冇防具嘅細路,女仔,男仔同我一齊硬食,我對腳始終都係不受控制咁樣番番前面
但係你哋都明白㗎啦,我一開始都已經明白,就算我哋嘅決心同意志比對手強10倍,一百倍,都唔代表我哋有機會成功,甚至乎,今次嘅情況我哋幾乎百分之百係會全盤皆輸
我真係盡咗力。就算比mon呢個lihkg嘅警察笑都無所謂,我尋晚瞓覺嘅時候不斷諗返起催淚彈同火燭彈爆發嘅聲音,成個身都喺度震,今日已經完全郁唔到。而且而家呢個行動被定性為暴動,就算我冇做乜嘢,企喺前面唔撤退都已經可能被入罪。我真係盡咗力,已經無辦法再做乜嘢。我應該要係勇士,但我唔夠勇敢,係我辜負咗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