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軍:滿清末年的所有涉外戰爭都應該叫做"毀約戰爭"
⋯⋯縱觀清末曆史,我覺得連第一次鴉片戰爭開始的一係列涉外戰端,都應該叫做“毀約戰爭”,簽完了約當做“權宜之策”,做完承諾當“權宜之計”,出爾反爾拿全世界當傻逼耍的巨嬰,就難免不被拉過來抽臉大屁股教育教育給他長長記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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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則徐到了廣州就發了一紙外交照會,完全是用訓斥孫子的口氣,說完了朝廷天威浩蕩,描述滿清軍事武備,講完了因果報應,說黑白無常勾死鬼兒,總之意思就是老子這麽大的幹部親自來抓禁煙工作,沒直接把你們這些蠻子的腦袋砍下來就是怕辱沒了天朝形象,就是對爾等前來納貢學習的蠻夷們的恩典,麻溜的按照老子的意思辦事,不然不用我動手,你們就吃不了兜著走。
當時的英商領事義律也是個鴉片貿易反對者,對此首先聲明:“販賣鴉片的英商隨便處置,但其它正常進行商貿活動的不能波及。另外還有一點,按照《萬國公法》約定,不能用中國的那套法律,刑訊逼供,砍頭淩遲的都不行。
林則徐一聽就火大了:《萬國公法》是啥玩意兒?你們這群蠻子還敢管到我們的刑法幹涉我們內政,這是可忍孰不可忍啊!之後下令遣散所有洋行工作人員,任何大清子民跟洋人接觸都按照漢奸罪處死,派兵圍困使館,斷水斷糧。
義律每每以《萬國公法》條款跟林則徐交涉,都如同對牛彈琴。特別是林則徐自己搜集到的情報顯示,英國不是罷工就是地震,美國不是內亂就是天災,於是更加堅信,這幫人搞不出什麽花樣來。
“啥法不法的,誰簽的你們找誰去,老子不知道,不承認,不執行,你能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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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廷黻有一句話精辟總結了鴉片戰爭的實質:戰爭之前我們不給他們平等,戰爭之後他們不給我們平等。
其實戰爭打響之前英國還是給過中國和平解決問題的機會,派人坐船來送最後通牒,但中國守軍看不懂船上掛的白旗子是什麽意思,照麵就打。之前中國水師曾掛著紅旗子到處亂躥,被英軍誤以為是來打架的,也是見麵就轟。
後來各種小衝突又出現數次,水勇們向林欽差匯報自己的“輝煌戰果”,林則徐不疑有詐,發揮了我國“村騙鄉,鄉騙縣,一直騙到國務院”的光榮傳統,告訴大老板道光皇帝我軍“七戰七捷”。其實你看當時的戰報是相當有意思的,裏麵文學創作的氣息非常濃,讀起來很像武俠小說,筆下的英國人往往是抱頭鼠竄,一觸即潰,最神奇的是從來不會留下屍體,不是滾落懸崖就是落水無法打撈,隻看到水麵上漂浮著洋夷的帽子,而我們的兵器上則沾滿血跡。
一句話:戰況激烈,戰果豐厚,證據,嗬嗬,沒有。
道光和林則徐這兩個人的聲情並茂的表演,讓滿朝文武連帶著一國百姓,都已經被忽悠得高潮迭起了。
消息傳到英國後,議會進行了辯論,雙方就出兵與否的問題爭得不可開交,主要觀點如下:
1,中國人以優越人種、天朝上國自居,對英商橫加侮辱,更屢次侵犯人權,以性命相威脅,甚至兩次危及沒有進行鴉片走私的無辜商人,並影響到鴉片之外的貿易;
2,中國的皮筋式的法律仿佛是專門為貪官勒索而設置的,既無法執行又荒謬野蠻透頂,而且與中國進行貿易需要交納比關稅高得多的保護費。
結論:把他們揍服帖了,他們才能真正的跟你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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