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以一般人黎睇,無避嫌都唔等於真係有非禮。
我諗普遍市民都知咩事,的確邏輯上你係啱。但人唔係機械,做善惡道德之類判斷個時係唔會同你講因為If not a , then b係false argument,所以就會死都唔願斥責個醫生。
你留意下原quote #8個位巴打留言既正負評比,正皮既巴打唔通冇諗過案中醫生既疑點係構成唔到蓄意非禮既valid argument咩?好多野冇謂畫公仔畫出腸啦。
同埋控方證明唔到蓄意係因為證據唔夠,蓄意點會係幾乎證明唔到?年中唔少案都告得入
單單案案情都唔同,我只講依單。
係我眼中,依單案既條件限制下,要舉證根本近乎冇可能。
裁判官表示,控罪要點在於被告是否蓄意非禮事主,惟事主盤問下承認觸摸胸部是剎那之事,事主不能否定被告是意外觸碰其胸部。
實際接觸到既時間得幾秒,假設就算俾你開上帝視角,知個醫生明係食豆腐,我都諗唔到可以點樣證明,人又比佢洗開左。
就好似#19既巴打講咁,真係死局嚟。
除非你係渣住對波一段時間/不停反覆幾次渣,仲要有哂cam拍低,唔係你都唔好打算同洪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