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連月審訊,以及陪審團近 5 日商議,天琦被控於砵蘭街參與暴動一罪(重審)終有結果,最終以票數 7 比 2 裁定罪名不成立。
由於去年初天琦被判亞皆老街暴動罪成,加上一項襲警罪,共判囚 6 年。即使今日重審無罪,不計扣減假期等因素,他仍要面對 4 年 10 個月的刑期。
重審暫告一段落,鬆一口氣之際,勿忘前路依然漫漫。還望各位繼續支持天琦,並關注其他先後罪成的被告。如果有話想跟天琦說,可以寫信並寄到「郵政總局郵政信箱 8632 號 P.O. Box 8632, General Post Office」。(注意事項請參閱:
https://bit.ly/2Eavyjm)
都仲有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