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要習慣自己一個人,很困難,很痛苦。
從前,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看電影,一起打電動,一起遊玩。所有事情都有妳在旁。
妳永遠吃不完自己的一份,總是留下一大半份量給我,但卻會嚷着要吃甜品;或是提議去吃甜品時,明明説很飽的妳,會用那期待的眼睛看我,猛點頭説好。
妳逛街時會走進不同的店鋪,拿起衣服,手袋,帽子,問我好不好看。我總是説好看,妳穿什麼都好可愛好漂亮,妳會笑着説我每次都一樣答案。
妳看電影時,總會覺得冷,但妳從來都不帶外套。妳的鼻子很易冷,要借毛墊,或把我的外套給妳,蓋住鼻子,再蓋住全身,然後脱掉鞋,雙腳盤起來坐。看到累了,會靠着我肩膊,撓我手看電影。每當看到電影的男女主角親嘴,我也會把頭哄到妳臉旁,等待妳親我一下。
妳很喜歡打遊戲,贏了我會很高興,輸給我會捶我的心口,扁嘴説不再跟我玩。
妳很愛笑,也很容易笑,只要説個爛笑話,就能看到妳那很美很美的笑容。
現在,一個人吃飯,一個人逛街,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打電動,一個人遊玩。所有事情都沒有妳在旁。
現在的我常把手插在褲袋,因為沒有另一隻手給我牽著。
心理學家弗格姆曾經說過,高層次一點的愛是「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而非「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愛一個人,是愛上對方的性格,外貌,脾氣,優點,缺點,愛上對方的全部。你愛對方,所以當你得意失意,你都想對方在旁,分享一切,因為當刻你腦海裡就只有她,所以你需要她。
常常有人説,你的最愛,不一定是和你步入教堂的那位。為何你一生最愛的,不能和她同諧到老?既然你還有愛,她還有愛,為什麼要輕易放手?一路走來,不斷的磨合,成就了妳我,這都是愛的證據。只要妳願意,我相信沒有什麼是愛解決不了,一定。
我知你無上連登,我知你唔會睇到,但我就係想打出黎比你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