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男子黃國璋(42歲)是「X-CUBE」夜店活動企劃負責人,為衝高來店人數及炒熱氣氛,各以1萬、5000元僱用紀宏儒(38歲)和謝昀芷(21歲),分別擔任現場主持人及舞者。
去年4月11日晚間派對當天,紀男在夜店現場以競標方式決定得標者,再由謝女穿著性感內衣,模仿性交姿勢,謝女背對坐在男客的大腿上,頸部掛著計步器,引導男客隔著她的雙手托住胸部,上下抖動,計算抖動次數達99下。
紀男則持麥克風高喊:「抖手,抖你的手,小隻馬會旋轉,抖手不是抖屁股,他等一下走不出去了,他站起來絕對會翹翹的!」炒熱具性暗示的肢體表演,香辣刺激大膽行徑,令在場男女客人個個血脈賁張。
黃男將活動過程錄影,並將標題取為「今晚男孩的福利∼#拍賣網美」上傳至夜店網站,藉此吸引顧客來店。此舉引起警方注意,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並依妨害風化等罪函送,活動企劃黃男趕緊將影片下架,檢方仍依法起訴3人。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紀男、謝女以足以挑起性慾的猥褻行為,供店內顧客觀覽,以達招攬客人、增加收入,黃男則散布猥褻聲音及影片供人觀覽、聽聞,共同觸犯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罪及散布猥褻物品罪,黃男有前科且是累犯,加重其刑。審酌3人均值青壯,不思循正途獲取生活所需,敗壞社會風氣,將人身體物化,扭曲社會價值觀,依法判3人有罪,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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