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布的$4000「新關愛共享計劃」,向上年度毋須繳交薪俸稅的市民,派發$4000,同時向退稅及差餉寬免少於$4000的市民發放差額,計劃將在2019年2月1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市民可於2019年1月21日起在網上下載申請表格。
政府指,今次計劃總開支約110億元,料280萬人受惠,行政費用約為3億元。
政府近日陸續安排簡介會,網上流傳申請表格樣本,申請者要同時提交3份證明文件,包括香港身份證副本、在提交申請日期前3個月內發出/生效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以及顯示申請人為帳戶持有人及列有帳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提款卡或銀行月結單等的副本。
認可住址證明文件包括水費單、徵收差餉通知單、電費單、煤氣費單、銀行月結單、信用卡帳單或電話費帳單等。
年滿18歲人士如沒有個人名下的住址證明,要使用父母名下的住宅證明,則要同時提供出世紙副本;至於沒有銀行戶口者,則要到職津處取現金支票。
根據申請表格樣本,主要分為3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填寫申請人的基本資料,包括以下11項: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香港身份證號碼
出生年份及月份
稱謂
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如適用)
聯絡電話號碼(流動電話及家居電話)
收款銀行戶口(英主姓名、銀行名稱及銀行戶口號碼)
經濟活動身份
族裔
第二部分主要關於申請人的資格,提醒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
年滿18歲
持香港身分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沒有受惠於2018/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申請人其後需在4個選項確定自己的申請資格,只能選擇一項,包括:
毋須繳交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在香港亦沒有物業
毋須繳交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並作自住用途,而2018至2019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元
須繳交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但就該課稅年度所獲得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少於4,000元,在香港亦沒有物業
須繳交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並作自住用途,而所獲得的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及2018至2019年度差餉寬減額合計少於$4,000元
合資格市民可於2019年1月21日起在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網站下載申請表格,亦可於該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學生資助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和相關的證明文件放入專用或自備的信封,可郵寄至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投遞至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或政府合署的投遞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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