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職訓局男生透過同志貼圖交友網,認識21歲教育學院男學生,邀約對方幫自己手淫。他們透過手機程式LINE互傳樣貌及陽具照片,同日相約在屋苑後樓梯會面。豈料二人甫見面,教院學生即投訴「相入面個樣唔係你」並轉身離開,男生疑心有不甘,報警訛稱被對方非禮。男生否認浪費警力,案件昨在屯門法院開審。
記者:蘇曉欣
庭上所見,被告馬其昌(18歲)身材矮小,外表老成,與其上載到社交網站的個人照片感覺不同。被告就讀職業訓練局文憑課程,信奉基督教,鋼琴達演奏級。他否認今年7月14日在天水圍天盛苑報假案,稱遭教育學院四年級學生朱啟軒(21歲)非禮。
否認浪費警力
朱昨供稱,案發前在同志交友網TT1069認識被告,其後以LINE溝通。被告要求朱幫他手淫,兩人又互傳自己樣貌及陽具照片。朱曾問被告:「我肥,你ok?」又要求到被告家中洗澡。其後他們即日相約到被告寓所、即天盛苑後樓梯見面。
惟朱一見被告,便感對方真實樣子與照片不同,直言「相入面個樣唔係你」,轉身離開。其後朱收到被告短訊謂「盡快返嚟,如果唔係唔好怪我」。朱擔心被告會在網上公開其照片,遂戴口罩遮掩容貌返回現場。二人即場刪除電話內照片,稍後被告報警。
辯方律師質疑,朱其實約好被告在後樓梯互相口交,朱亦曾隔褲撫摸被告陽具,但其間忽然用力揑被告陽具,令被告痛楚,之後朱才稱被告樣貌與相中人不同;辯方又指朱曾哭求被告不要報警告他非禮。朱一概否認。
調查本案的警長供稱,被告起初堅稱不認識朱,直指朱突衝入後樓梯揑其陽具。但警長調查後發現二人相識,檢查朱的電話時亦得知二人互傳陽具照及相約在後樓梯發生性行為。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說謊,聲稱欲逼朱刪除電話照片及影片才會報假案。辯方指警長曾叫被告合作並誘導他招認,警長否認。案件於下周五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