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份教死者梁卓銘(16歲)的經濟科教師兼高中訓導老師布志強供稱,除課堂接觸及數次因曠課問題致電死者外,他與死者沒其他私下交往。布形容,死者與同學關係沒問題,「都有同隔籬傾偈」,有時欠交功課,亦有部份小測不合格。惟死者沒有情緒問題,行為與正常學生無異。
老師供稱致電死者時謂:你咁樣好似逃學喎
案發當日,布接獲校務處通報,指死者下午沒回校。他致電死者住所,死者自稱不適告假,他便向死者重申,早退或請假須由家長提出。
至晚上,他致電死者母親張秀蘭報告情況。死者母親稱,兒子指當天是測驗日,下午毋須上課。布即時向死者母親指說法不實,測驗是翌日才進行。
布於同一晚稍後再致電死者母親,要求由死者接聽。布向死者指出:「今日都未測驗,聽日先測,你係唔係講大話?」布稱死者當時好像答「係」。他遂向死者指出:「你咁樣好似逃學喎,逃學學校通常會記大過㗎噃。」死者聞言求饒:「可唔可以放過我?」布最後只要求死者向母親交代清楚。
訓導老師:高層要我去,我便去
案情顯示,由死者母親發覺兒子失蹤直至確認兒子墮樓後,她曾多次致電布尋求協助,而布在死者失蹤階段,曾建議死者母親報警。
及至事發後,醫院急症室護士以死者母親的手提電話打給布求助,指死者母親泣不成聲,無法提供任何資料,要求布提供協助。布供稱,當時他拒絕,「我都唔知點處理」,且打算先向校方高層請示再作打算,若高層要他去,他便去。布續供稱,當晚他聯絡不到校長,輾轉成功聯絡其中一名副校長,該副校長亦認為布「去到又唔識輔導人,都係唔好去」。布稱,事件至翌日才成功通報校長。
被問及校方有否就如何接見學生提供培訓或支援 訓導老師:冇
布憶述校方在事發翌日曾採取應變措施,包括齊集全體老師開會交代,亦有向學生宣佈。而本來安排於當天進行的測驗亦一律擱置,頭幾堂課改為輔導學生。死因裁判官崔美霞多番追問布,校方有否制定指引或程序,訂明學生出事時,老師、訓導主任及駐校社工「究竟邊個負責乜嘢」。布稱「有個慣常做法」,會盡力即時通知家長,亦會找有關人士「落口供」及開會跟進,倘涉刑事就會報警。
死因研訊主任則問布,校方有否就如何接觸需要見訓導老師的學生,提供培訓、支援或既定政策?布稱「冇」,但指不時會有教師發展日,有講座觸及相關技巧。聆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CCDI246/17】
記者伍嘉豪

布志強老師。(黃耀興攝)(蘋果日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1203/58986199?itm_campaign=hkad_internal_link&itm_medium=internal&itm_source=hkad_mweb&itm_content=internal_link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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