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職位名稱: 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港幣31,68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53,195元)[註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註2];
(b)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及4];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二級」成績,以及中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3及4]。
(備註:申請人將須參加在香港舉行的筆試[註5至7]。)
政府又開IT post, 有無人打算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