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中學IT助理涉強脫女生衣服拍裸照
【明報專訊】 中學資訊科技男助理涉嫌於2015至16年間多次非禮一名14歲同校女學生,疑曾強脫女生衣服並拍下裸照及大肆非禮。事件因女生母親的男友恰巧上門到訪撞破,最終決定報警處理。被告被控4項非禮和1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先將事主X(現年16歲)錄影會面呈堂及播放。X指自己與被告(32歲)在學校聖誕晚會認識,兩人時常以手機通訊,案發前被告亦曾偕同其他學生到X家中玩手機遊戲。
直到2015年7月,被告獨自受邀到X家中,當他們坐在客廳玩手機遊戲時,被告突然提議「不如進房玩」,X拒絕後被告強行拖她的手進入睡房,脫去她的衣物,並用手機拍下裸照。X曾反抗並掩蓋手機鏡頭,反抗不果後則用手掩面。事後被告警告X不要跟別人提及事件然後離去。
威脅發布裸照 多次非禮
X與被告之後仍保持聯絡。2016年4月,X指被告威脅她如果「不跟他搞」便會將其裸照發布網上。結果被告在同月先後兩次到訪X家中,先撫摸X的胸部和私處,再強行拉X到睡房脫去自己和她的衣服,繼續「攬攬惜惜」,甚至用手提電腦拍下過程。
X表示其間感到有異物進入陰道,但因感到尷尬和害怕一直用手遮掩眼睛,故不能確認異物是否被告的陰莖。X又稱曾掙扎擺脫被告,其後被告伏在她身上繼續手淫,並將一些「溫暖的液體」射到她臉上。完事後被告用紙巾替X清潔,然後離去。
同年5月,被告再到X的住所侵犯X,惟X母親的男朋友恰巧到單位作客,發現有男裝衣物和波鞋,感到可疑,故撞破睡房門揭發事件。他首先向被告索取金錢賠償,但與X母親商討後決定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DCCC1106/17】
明報 (2018/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