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一直限制走資,外匯管理局去年起更嚴打,重申每人每年只能兌換5萬美元,亦要申報兌換外匯用途,並限制匯款出境的資金上限,防止「借人頭」分散匯款至境外同一帳戶;在銀行提取外幣現鈔亦需要預約,防止「擠提」。
不過要從內地匯款來港其實並不困難,全港超過1,800間持牌找換店,不少也暗暗兼營走資,可謂總有一間在左近。
香港找換店:十萬小數目 匯款無上限
記者佯裝內地人,向旺角多家找換店查詢,表明欲從內地把10萬元人民幣換成港幣,並匯到香港,找換店職員均稱無問題,用家只需登記內地身分證和通行證,把人民幣轉帳到找換店指定的內地帳戶,10分鐘後便能在香港提取港幣。
記者對登記身分證表示擔憂,有找換店職員隨即強調登記不會交到內地政府部門,「香港法例規定要有記錄,我們不用交給香港政府,他們只會抽查,更加不會交給內地。」她更指兌換和匯款無上限,「10萬元是小數目,我剛剛才接了一單120多萬元的匯款。」

廣州地下錢莊 展示美鈔賣廣告
身處內地走資來港更加方便,甚至毋須現身,只需透過網上銀行轉帳。地下錢莊明目張膽在內地討論區和微信上大賣廣告,指人民幣不斷貶值,着有意走資者盡快兌換,趕上尾班車;亦有廣告展示大疊美元、歐元現鈔和香港銀行帳戶,以示自己「實力雄厚」。
記者聯絡到一家廣州地下錢莊,負責人稱,只要把人民幣轉帳到其內地銀行帳戶,同日就能把港幣轉帳到香港的滙豐、恒生或星展銀行戶口,「我們的錢沒問題的,公安查不到的。」
無論是香港找換店還是內地地下錢莊,均表示匯款到香港,毋須手續費,但匯價較貴。採訪當日,港元兌離岸人民幣匯價為0.8874,找換店或地下錢莊的匯價則為0.912至0.93,比較差價,每兌換一萬港元,地下錢莊可賺200多至400多港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外匯管理局相關規定,跨境匯款機構須獲外管局批准,但目前並無一間本港找換店獲批,換言之此舉實屬違法,毫無保障。根據內地法律,兌換者可處罰款50至200萬元人民幣;而地下錢莊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內的非法經營罪處理,最高刑罰判監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