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牛牛
2018-09-22 0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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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既定程序處理
係事情發生前,首先先定立良好機制去避免事情發生。例如點決定邊個放假,抽籤,先到先得,論資排輩⋯⋯
事情依然發生,就視符急假既理由,紅事白事,批就人情,唔批就道理。產假,病假,陪審員假,就一定要批。
而根據勞工法例亦講明,顧主有權安排顧員幾時放大假,只要21個月曆日前提出,顧員係無權say no。
就以上問題,我會再考慮人手,工作量既安排,視符情況,按照既定程序,慣常做法,公平處理,以部門最大利益去做決定
(如果再追問就答先到先得,一日半日就可以批姐,一個禮拜就好難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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