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編號: 40499
部門: 香港警務處
職位名稱: 督察(專門人員)
薪酬: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3點(每月42,665元)(視乎學歷而定) 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2點 (每月84,250元)[註(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 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學位,及主修工程或與科學相關的學科,或同等學歷 ; 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 ,或具同等成績 [註(2)至(4)] [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5點 (每月45,305元)] [註(5)] ; 或
(ii) 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學位,或香港高等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香港其中一間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的高級文憑,或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文憑,及主修工程或與科學相關的學科,或同等學歷,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 [註(6)]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4點 (每月43,980元) ; 或
(iii) 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 [註(7)],或同等學歷,或持有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 (高級程度) E級或以上成績及香港中學會考其他三科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考獲第2級 [註(6)]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3點 (每月42,665元)];及(b) 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以及(c) 具兩年或以上相關的研究或工作經驗。
職責: 督察(專門人員)主要負責與工程及科學有關的專門工作,主要職責為:(a) 進行各種有關先進科技系統的研究以支援通訊及其他技術項目;(b) 發展各種算法以支援先進科技系統;(c) 設計電腦硬件和軟件來設置技術和行動上的應用;(d) 設計並製定樣本以作測試及評估;(e) 為調查罪案的現場行動人員提供技術支援;以及(f) 參與警務行動。
(註:可能要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末及公眾假期當值,並須遵守《警隊條例》的紀律規定。)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三年;續約與否完全由政府酌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