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拍喜氣婚紗照,卻慘變陰森紙紮公仔!台灣高雄的許小姐本來開心等辦婚宴,未料近日收到婚紗店攝影師的作品,差點崩潰:型男新郎看起來像生了重病,新娘被拍成五短身材,最誇張的是,其中一張兩人眼神放空,直挺挺的站着,加上女方的大紅裙褂,讓親友批評:「好像鬼月的金童玉女紙紮,這是百年以後要用的遺照吧!」
許小姐表示,因為家人曾在高雄前金區的婚紗店拍全家福,她也決定在該店拍攝婚紗照,事前經過溝通與找樣本,攝影師都說「一切沒問題」。一套白紗加上2套自選禮服,總計20,800元新台幣(下同;約5,300港元),共拍了100多張照片。許小姐先支付14,000元,沒想到拿到照片後大傻眼,跟想像中完全不一樣。
許小姐說:「一看到金童玉女那張照片,馬上關電腦,覺得好難過,這樣的照片放在婚宴上,一定會被婆婆罵觸霉頭!」而穿上白紗的一家三口全家福照,許小姐和兒子看起來都算正常,但濃眉大眼的先生卻像是生了重病一樣。
許小姐向攝影師反映,反被諷不懂層次美感與專業構圖,對方還指摘新人不會擺甫士、表情,「我們又不是專業模特兒,而且是攝影師要求不要笑,拍照過程不斷稱讚『很好!就是要這種風格!』拍出來變成金童玉女,也不是我們願意的。」
許小姐針對與婚紗店老闆簽署單據上第六條「拍攝絕對滿意,如不滿意免費重拍」,向攝影師提出重拍要求,並願與對方分擔已付定金的一半,但老闆不接受:「不滿意是新人無理的要求,一切照單據走,若不付尾款,要走其他管道調解就調解。」台《蘋果》致電該婚紗店,接電話的店員表示攝影師目前出遊,等當事人回台再處理。
高市府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表示,新人與店方簽訂的婚紗攝影契約,包括照片著作權的歸屬、額外收費項目或店方口頭承諾事項,都應明文記載於簽約單等契約內,雙方要按照契約進行。此案因單據陳述「拍攝絕對滿意,如不滿意免費重拍」,新人可依此要求店方免費重拍,若有疑慮可向消保官申訴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