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舞台劇導演黃嘉威被指於2013年7月,邀請13歲女網友到賓館拍裸照,並將女童蒙眼為他口交,黃被控兩罪今提堂。控方於庭上透露,被告自2013年起幾乎每月均相約對方見面及犯案,直至本月女事主男友揭發事件。控方又指在被告的電腦內,發現其他女童的裸照、口交及性交片段,更涉性虐行為,現正尋找其他懷疑受害人。
被告黃嘉威現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間,於荃灣區一間不知名的賓館內犯案。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再提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他要求下周二覆核其保釋申請。
被告今身穿藍色風褸外套、卡其褲帶上庭,神情落寞。控方案情指受害人X於2013年13歲時在網上平台認識自稱是導演及攝影師的被告,一天被告邀請X往荃灣一間賓館拍攝,期間女童被拍裸照,隨後被告將X蒙眼並要求她為他口交,X照做,該段關係至少由2013年持續至2016年X未滿16歲之前,兩人幾乎每月都會拍攝裸照及口交,並「作出一些行為」。
X現年18歲,其男友於本月在X的手機中發現部分信息及相片而揭發本案。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承認曾為X拍攝,以及X為他口交。警方並於被告家中的電腦發現若干未成年女童的裸照,以及部分口交及性交片段,更涉性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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