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左野五年,做緊第三間公司。
第一間做左四年,由成班同事開開心心,到最後散哂(又係因為啲女人仔係度搞小動作),諗返起當時,其實返工都好開心,大家幫手,傾下計做住咁又一日。
之後做第二份,做左八個月,公司細,乜都一腳踢,雖然同事之間都好相處,但實在太大壓力,最後都走左。
去到呢家新公司,就知道咩先最慘,公司係大,但冇人講野交流,返工放工返工放工。
十分之死板。
上面既野好似唔太關事咁,但令我會諗,
人生意義緊係開心要緊,但香港地方式有呢支歌仔唱,我覺得搵到間做得開心既工已經係萬幸
覺得自己一份比一份差既工,愈做愈唔開心,我都只係做左五年,仲有40年等緊我,一諗到呢樣就好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