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已畢業,9月份會返香港,不再留係加拿大,原本計劃同貓貓一齊返香港。
但點知想申請貓貓回港時有一條大難題,就係香法香港漁護處要保証係屋企10公里以內唔可以有瘋狗症,但我朋友隻貓從來都唔會出街,獸醫亦都証實左佢隻貓貓無瘋狗症,但香港漁護都不受理,因為佢住個到真係有瘋狗症出現過,又無醫生或動物機構可以証明10公里以內無瘋狗症出現。
我又叫我朋友試下報地址報第2度,但因為隻貓貓晶片係落自已地址,所以都呃唔到人,加拿大個邊d動物機構都話幫佢唔到,香港動物入境真係好嚴格。

我朋友喊左好多晚,而家唯有送佢比best friend先

唔知仲有咩辦法可以幫到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