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家樂
被告昨在區院承認準備販運他相信為危險藥物的物質罪。資料圖片
控方透露28歲被告丘欣桓有三次案底,均與毒品無關,但他案發前剛因盜竊及誤導警員被判緩刑。控方指被告教育程度只得中一,曾任跟車工人,其後任倫敦金從業員。法官李運騰聞言問:「佢係正當定係唔正當嘅從業員?倫敦金呢個詞好敏感。」惟控方稱被告無提供資料。
官指控罪少見押後判
案發於今年2月24日晚上,有警員巡經將軍澳明德邨明覺樓地下,見被告形迹可疑遂截查,在其斜揹袋搜出密實袋,內有白色粉末疑似毒品,遂拘捕他。警誡下被告稱粉末是俗稱「K仔」的氯胺酮,是他向「明叔」以16,000元購入。
惟根據政府化驗師分析,發現該包淨重333克的粉末不含毒品或第一部毒藥。毒品專家指若按照當時氯胺酮的平均黑市價計算,該批粉末市值應為4萬多元。由於被告管有他相信為危險藥物的物質,以作出販運或目的是販運,因此被控。
辯方求情時坦言,「如果佢(警誡下)唔講嘢就好喇」,他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事後和盤托出,並供出向他出售毒品人士的詳細資料,惟因對方使用「太空卡」,警方未能追查。辯方續稱被告生活放任,但毒品只作自用及「開P(派對)」招呼朋友,不涉金錢交易,亦非一般販毒案「啲毒品分成一包包」。法官指控罪較少見,押後至今日判刑。
案件主管徐嘉駿庭外透露,涉案粉末與K毒甚似,惟政府化驗所只能查驗涉案粉末是否毒品。
案件編號:DCCC330/16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60715/196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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