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記者鏡頭下遭警圍毆 投訴警察課、監警會名存實亡

1 回覆
6 Like 0 Dislike
2018-07-03 14:23:33


《明報》一名記者在2016年現場報道「旺角騷亂」,期間於一輛停泊的雙層巴士上層拍攝時,被警員驅趕下車;雖然記者有佩戴記者證,兼且配合指示下車,但巴士外的大批警員竟以「大刑侍候」,先用盾牌將記者壓倒在地,繼而施以警棍,兼連番腳踢。更證過程荒謬的是,警員停手、散開後,記者即可離去,沒人阻撓;換言之,整場「襲擊事件」根本不是為了拘捕任何人。既然警員動手的動機不是為了執法,那又是為了什麼? 記者事後報警,案件依機制由投訴警察課跟進;按理,前述疑問正是投訴警察課應該調查的事情,可是這單在鏡頭下發生的襲擊事件,調查結果竟為「無法追查」及「無法證明完全屬實」,不單教人氣憤,更反映投訴警察課的無能。

「旺角騷亂」過後,警方共拘捕近百人,過程中,警隊連日翻看閉路電視及警員的隨身攝錄機,多少一身黑衣、戴上口罩的人,均無法逃過追捕;與此同時,投訴警察課竟聲稱無法確認「明報記者案」中在巴士梯間抓住記者後頸的警員身分,至於記者下車後遭圍毆一事,雖然有片為證,卻是「無法完全證明屬實」,如斯的調查結果,怎能服眾?

同樣值得關注的,是監警會權力不足的問題。如前所述,監警會的職權在於審核投訴警察課提交的報告,若果不接納報告,只能要求警方重新調查,若對方結論不變,監警會也是無能為力,無法推翻結果,最多只可另交報告予行政長官。如此一來,監警會的作用實在有限。

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206095/%E6%97%BA%E8%A7%92%E9%A8%B7%E4%BA%82-%E8%A8%98%E8%80%85%E9%8F%A1%E9%A0%AD%E4%B8%8B%E9%81%AD%E8%AD%A6%E5%9C%8D%E6%AF%86-%E6%8A%95%E8%A8%B4%E8%AD%A6%E5%AF%9F%E8%AA%B2-%E7%9B%A3%E8%AD%A6%E6%9C%83%E5%90%8D%E5%AD%98%E5%AF%A6%E4%BA%A1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