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615/s00004/1529047996252
不少人為安全計,都將自己畢生積蓄存入銀行。然而據《澎湃新聞》報道,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自2013年3月到2015年底間,共有27名定期存戶在到期後取款時,卻被銀行告知「沒有這筆錢」,涉案金額多達1.6億元(人民幣,下同)。有部分存戶其後向銀行提民事訴訟,竟不獲當地法院受理。
報道引述其中一名存戶「付玲」(化名)的經歷。她表示,2014年在這家銀行位於濱州市的分行,存入1100萬元定期。一年後定期到期,她攜存款單打算取款時,銀行卻告訴她「沒有這筆錢」。
事件經司法部門調查後,當局發現這家銀行有11名員工,分別在3家不同分行,偽造金融票證43張,以高息吸引存戶「存款」。即使事件揭發後已追回部分存款,仍有1.6億元消失無蹤。案發後,多名受害人曾前往法院向銀行提出民事訴訟,但均被法院以「對被害人財產應依法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為由,不予受理。
付玲坦言,兩年多的維權經歷令她身心俱疲:「我們是在銀行存的錢,銀行員工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存款轉走,現在存款不見了,我們卻連起訴的機會都沒有……誰能想到,存在銀行裏的錢也會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