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藍十字Claim到一肚氣
買左藍十字,去旅行成部單反相機,連鏡頭,閃光燈同腳架碌左落樓梯
鏡頭同閃光燈爛左
返黎香港claim先知意外跌爛都要報案,仲要24小時內
佢話證明唔到旅行時整爛就未必會賠
到今日5月28號都未收到票
4月13號寄claim from
17號人地收到,開始4-6星期處理期
5月25號收到offer letter俾我,只賠2000,因爲相機,鏡頭,閃光燈記憶咭,電池都係計做一件
打電話問佢叫我簽完攞返維修收據,同閃光燈條屍上去開支票俾我
28號,上去藍十字,原來係叫我上去擺低哂,先可以叫理賠部”開票”而唔係一擺低完,簽好名就即”攞票”
玩足我6個禮拜,依家開票又要等一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