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鐘後,夠鐘收工,黑心上司仍然揸住支無線Mic,講個不停,無意放人。我朋友企起身,將份minutes推俾隔離位同事,諗住準時收工迎接週日。
點知,黑心上司揸Mic發火問我朋友點解企身欲去,仲鬧我朋友無恥。黑心上司仲質問我朋友辭咗職係咪大哂,問我朋友有咩面目面對全Office嘅人。
黑心上司見我朋友唔出聲,就猛咁叫人遞支Mic俾我朋友,叫我朋友當眾答問題。同事塞咗兩支Mic俾我朋友,我朋友左右手各揸1支。
點知,我朋友先跌左手Mic落地,然後再跌右手Mic,我朋友大喝﹕「Mic Drop……Mic Drop!」之後就奪門收工。
黑心上司就用Mic大鬧我朋友無禮貌,唔尊重,點點點。
我想請教大家,如合約清楚列明收工時間,公司係咩情況下,先有權唔准人準時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