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公佈自願醫保計劃詳細內容,包括符合要求的個人住院償款保險產品(住院保險)的保障範圍,及參加自願醫保的保險公司所需依從的實務守則。計劃下參與的保險公司將提供獲食物及衞生局認可的住院保險產品,有關產品要符合多個條件,包括:
●保證續保至100歲(不可重新核保)
●不設「終身可獲保障總額上限」
●設21日冷靜期
●保障範圍擴闊至非住院程序包括內窺鏡、精神病住院治療、未知的已有疾病等
「未知的已有疾病」是指認可產品可在保單生效首三年的等候期提供部分保障(第一年不獲賠償,第二年可獲25%償款,第三年可獲50%償款),由第四年起獲全面賠償(即100%償款)。
食衞局發言人指,自願醫保旨在優化住院保險所提供的個人保障,透過規範自願醫保下的住院保險,為市民提供自願參與、保障全面和新的保險產品,強調自願醫保希望鼓勵更多人透過住院保險而使用私營醫療服務,從而長遠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計劃沒有設立高風險池,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表示,花了很多時間研究,收到不同意見,希望市民不需特別擔心,因如市民有大病,可使用公營醫療體系,她指有足夠誘因於首2年吸引100萬人參與。
發言人又指,自願醫保將提供多項標準化的產品特點,以增強消費者購買住院保險的信心,以便他們在需要時使用私營醫療服務。此外,終身續保保證可鼓勵市民於年輕時購買住院保險。自願醫保提供了一個基本保障的參考標準,有助推動一些現時保障額較低或保障範圍較有限的住院保險產品提升保障水平。
預算案建議,政府修訂法例以在自願醫保下提供稅務扣減,藉此提供誘因鼓勵市民購買自願醫保的認可產品。市民個人及為其受養人繳交的保費均可獲稅務扣減。每年可作稅務扣減的保費上限為每名受保人8,000元,而可申請稅務扣減的受養人數目並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