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未破懸案:世田谷滅門事件

回憶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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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小子 2018-02-06 21:06:27
1 、被害人宮澤幹夫一 家

日本東京都世田谷區的一棟聯排建築。 外邊看兩棟連接在一起,其實內部並不相通。 前面一棟住著宮澤幹夫、泰子夫婦一家,後面那一棟,則住著泰子姐姐一家及泰子的媽媽。

1990 年,宮澤夫妻與泰子姐姐夫妻合資買下這幢聯排別墅。 1991年開始,旁邊的祖師谷公園開始擴張工事,住在這附近的30多家住戶逐步搬遷到別處,到2000 年為止,留在原居處的,只剩下宮澤一家及另外 3 家。 而宮澤一家也與東京都簽下2001年移居的協定。

1991 年,泰子姐姐一家因為工作原因,移居英國,後面那一棟,由泰子的媽媽一個人留守居住。 2000年,泰子姐姐家的長子到了上高中的年齡,於是泰子姐姐帶著小孩回到日本,而其丈夫留在英國工作。 出事的前一個禮拜,泰子姐姐的丈夫也回到日本與家人團聚。



當時員警懸賞海報

出事那年,丈夫宮澤幹夫44歲,妻子泰子41歲,上小學的女兒宮澤伊奈8 歲,上幼稚園的兒子宮澤禮6歲。 宮澤幹夫東京大學畢業,據說他為人狷介,從不加班。 當他覺得工作不滿意時,就會換工作。 與日本一般溫順的上班族不同,他屬於固執己見型。 被害時,他在一家英國企業擔任諮詢工作。 妻子泰子則在家辦學習班。 兩人于1986年在一次自我啟發課程上相識,其後結婚。

因兒子宮澤禮有先天性語言障礙,夫妻倆常常參與一些新興宗教的諮詢或慈善活動,與一些宗教團體有聯繫 。

2 、現場血跡斑斑

宮澤幹夫家分 3 層,第一層為寬闊的書房,從門口進去,右邊是書桌,上面擺放著電腦,左邊是一排書架。 這一層既是宮澤的書房,又是小孩們學習及泰子給學習班上課的場所。 同時還可以通往車庫。

通過臺階上到第 2 層,正面是浴室,右邊是廁所,左邊是孩子的臥室。 在浴室前,通過折疊樓梯可以到第3層的閣樓。

200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10 時 50 分左右,住在隔壁的泰子媽媽看到泰子家的前門燈還亮著,孩子又沒有出來玩,於是去敲女兒家的門。 因為沒人回答,所以她推門(事實上,老人說她不記得自己是推門進去的還是用備用鑰匙開門進去的)進去,發現了慘劇。

宮澤幹夫被殺害在第一層的階梯口邊,穿著平時服裝,頭部、頸部、胸部、手腕、腳部及臀部被刺幾十刀。 左耳上面的頭蓋骨留著3釐米長的刀尖頭,右手的無名指被砍斷。 頭部用抽屜蓋住。 在階梯上也發現有他的血跡。

在第 2 層的浴室前,泰子及女兒伊奈倒在血泊裡。 伊奈身著運動衫跪著趴在地上,泰子則像是在保護女兒似的伏在她身上。

泰子的臉被刺、被挖,已看不到原形,喉嚨被割斷,頸部被反復刺傷,骨頭外露。 其手部也因防禦而刀傷累累,不成形狀。

伊奈的臉部及頸部也被刺無數刀,還有擊打傷痕 。

在通往第 3 層的折疊梯子上有血跡。 在第3層的閣樓臥室內,發現母女倆的血跡及伊奈被打落的牙齒。

從現場看,犯罪嫌疑人是從衣櫃找來衣服將泰子的頭部蓋住的 。

在第 2 層左邊的孩子臥室裡,兒子宮澤禮被勒死在上下兩層床的下鋪被子裡面。 沒有掙扎的跡象,在門把手上也沒有指紋、血跡。
回憶小子 2018-02-06 21:07:21
3 、線索如 麻

以下為警方對外公佈的線索 :

一、現場到處留下的鞋印。 鞋的大小為27.5釐米,鞋底印著史萊辛格(slazenger)字樣。 這個英國品牌的鞋當時由一家韓國企業生產,在韓國生產過4500多雙,其中與犯罪現場相同型號的有400多雙。 在日本雖然沒有正式出售,但是通過網購或者旅遊時代購的可能性也存在。 正因為這點,懷疑犯罪嫌疑人為韓國人的報導非常多。

二、疊好放在 2 樓的長袖運動汗衫( L 型號)及優衣庫的黑色運動衫,上面均濺滿被害人的血跡。 通過對運動衫袖口處微量汗液的檢測,警方認定為嫌疑人所穿。

長袖運動汗衫樣式的衣服由日本委託中國廠家生產,一共生產 2000 件,其中 200 到 300 件于 1999 年的 6 月在世田谷區及旁邊的杉並區賣掉,而相同 L 型號的運動衫只有 20 件。 衣服上附有微量螢光染料。 這種染料從嫌疑人留下的腰包裡及車庫內也被檢查出。

優衣庫黑色運動衫在日本賣出過 8 萬多件。 此衣上面還整齊地擺放著帽子及圍巾。

另有一條灑有法國香水的手帕留在 1 層,另一條帶有血跡的手帕留在 2 樓廚房。 腰包則掉落在2樓客廳。

三、犯罪嫌疑人在十多處留下指紋。 指紋為窩狀,通過員警的指紋對照系統,沒有發現對應的指紋。 據報導說通過國際刑事機構也沒有得到匹配物件。

四、現場地板及用來止血的毛巾手帕上留有 A 型血液,而宮澤一家血型則為 B 型與 O 型。 通過對血液的DNA人類學分析,嫌疑人父方為亞洲系,而母方為歐洲系(包括地中海系)。 這種類型,每13個日本人中有1個,每10個中國人中有 1 個,每 5 個韓國人中有 1 個。 但也有可能嫌疑人的祖先就是混血,所以此人也可能就是純粹的日本人。 試圖用DNA的排列來確認犯罪嫌疑人特徵,這在日本還是第一次。

另外,血液檢驗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服用過違禁品 。

五、廚房留有兩瓶麥茶的空塑膠瓶,還有幾杯冰激淩空盒,嫌疑人沒有使用勺子,而是用手擠壓杯子吃掉了冰激淩 。

六、通過對胃中殘留物的檢查,被害人是在 30 日晚 11 點半左右遇害。 但是,在1層書房的電腦記錄裡,卻留下31日淩晨1點及31 日上午10點5分兩次上網的記錄。 書桌子上還留有嫌疑人吃過的冰激淩空盒。

第一次上網,嫌疑人使用滑鼠流覽了宮澤幹夫公司的網站及其他科學網站,共用時 5 分多鐘;第二次上網,嫌疑人預約了一家名為 「 劇團四季 」 的劇團的演出票,用時 4 分多鐘。 其後直接關掉電源。 而被害人泰子的母親,就在10點50分左右走進被害人家裡。

七、嫌疑人將兩把兇器並排留在廚房。 一把是嫌疑人帶進來的柳葉刀「關之孫六 銀壽」,此刀長34 釐米,寬 21 釐米;另一把為宮澤家的刀。 兩把刀均沾滿血跡。

4 、警方推 測

從警方發表的線索看,犯罪嫌疑人指向韓系人員比較明顯,況且被害人一家也有與韓系宗教團體接觸的經歷 。

2002 年,日本作家一橋文哉發表過一篇紀實文章,詳細記錄他如何深入調查宮澤一家周邊韓系宗教組織及其成員的經過。 然而2005年,日本警方在與韓國警方合作調查後,否認了犯罪嫌疑人為韓國人的推測。
回憶小子 2018-02-06 21:07:39
另有一個大的爭議,嫌疑人是如何進入宮澤家的?

最普遍的說法認為嫌疑人是從 2 樓的浴室視窗爬進去的。 因為浴室下面的草叢有被人踐踏過的痕跡。 這種說法如果成立,下面的推理也就順理成章:

犯罪嫌疑人從浴室進入宮澤家之後,首先到 2 樓的孩子臥室,在那裡勒死了宮澤禮,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孩子臥室的把手及室內沒有留有血跡這一點 。

這時在樓下的宮澤幹夫可能聽到 2 樓有聲響,於是上樓,結果與嫌疑人在樓梯相遇 。

嫌疑人於是在樓梯上襲擊幹夫,血跡留在樓梯間,而幹夫倒在了一樓樓梯口。 這時兇手的刀口因用力過度產生了缺口。

兇手繼續跑到 3 樓的臥室,在那裡殘暴地襲擊了泰子母女後,發現刀口殘缺,於是跑到廚房換了宮澤家的刀。 回來時發現泰子母女已倒在2樓浴室門口,泰子正用衛生紙給女兒止血。 於是兇手用宮澤家的刀,無情地在那裡殺害了母女兩人。

兇手在宮澤幹夫臉上蓋上抽屜,在泰子臉上蓋上衣服。 這時,兇手把宮澤家的櫃子、抽屜的門全都打開,似乎在裡面尋找某樣東西。 包括泰子的教科書及各種廣告,均被嫌疑人帶到浴室,一邊翻閱,一邊將它們撕碎丟進浴缸。 宮澤的錢包也被扔進浴缸,裡面的日元被嫌疑人拿走。

嫌疑人還在廚房用毛巾為自己止血,在廁所大便。 在31日上午10點5分上網後,拔掉電源,從浴室視窗逃走。

5 、另一種可能

目前警方的調查,建立在浴室視窗入侵並相信一切在現場看到的證據的基礎上。 然而,看過柯南系列或一些日本的經典密室殺人案的人都知道,密室殺人因為沒有第三者在場,兇手往往可以從容佈置,事先把虛假證據放置於現場,從而將警方破案的方向朝錯誤方向引導。

一個殺人兇手,長時間待在凶案現場,完全無視被自己殺害的四條人命,也不顧隔壁的親人隨時有可能光顧,這樣的兇手不是變態扭曲,就是膽大包天。 這便是現場留給員警的最直接印象。

而另一方面,這也可能恰恰就是此案偵破中的致命誤區。 如果病態的現場是有意佈置的呢? 兇手有什麼必要茫無目的地在宮澤家上兩次網? 特別是上午10點還去上網! 犯了命案,首先應該想到逃跑才是。

不妨大膽推斷,如果上網只是兇手為了假造自己 31 日淩晨 1 點到 31 日上午 10 點待在宮澤家的假像,如果現場的一切,比如喝光的兩瓶麥茶、大便、丟在浴缸的資料,都是為了證明兇手長時間待在宮澤家,那麼,有什麼必要呢? 只有一個,就是兇手那時不能待在現場! 那麼,那段時間兇手去哪裡了? 會不會是需要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明? 如果這麼考慮,那麼員警調查的方向就完全錯了,那些現場的證據,就應該全部拋棄了。

如果是這樣,那麼,此次的犯罪,就不是突發、變態、獵奇犯罪,而是準備周到的高智商犯罪 !

6 、廢除殺人案件的公訴時效

按照日本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隨著時間的流逝,證據(兇器、相片等物證)流失或產生變形損壞等,有可能影響到審判的公正性,同時所犯罪行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也開始變小或消失,因此在犯罪行為結束後,經過一定期間, 就不能再起訴犯罪嫌疑人,即公訴時效到期。 公訴時效一旦成立,員警也就失去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權力(即便嫌疑人自首或警方發現新的證據)。

公訴時效因罪行的輕重,也不一樣。 例如對死刑犯的公訴時效,2004年前為15年,後改為25年。

2009 年 2 月 8 日,慘案發生後 9 年多,被害者宮澤幹夫的父親宮澤良行出任由其他案件被害者家屬 組成的 「 宙之會 」 會長,提出在日本徹底廢除殺人案件的公訴時效。 2010年3月,日本國會決議廢除因殺人、搶盜導致死刑的公訴時效。

2012 年 9 月,宮澤幹夫的父親宮澤良行去世,其妻子宮澤節子接任 「 宙之會 」 會長,時年 81 歲。 她對記者說:案件沒有進展,他到那邊,只能無言對著死去的人。 他一定很為難吧?
回憶小子 2018-02-06 21:08:51
DeathspellOmega 2018-02-06 21:09:00
lm
加藤美南 2018-02-06 21:39:11
月經po
努力的喜悅 2018-02-07 02:11:24
因為冇講動機
黒田孝高 2018-02-07 12:57:00
破到都冇用,告唔到個犯人,呢件喺2004年修改刑事訴訟法之前嘅犯案嚟
2004年之前最高刑罰係死刑嘅罪嘅公訴時效係15年
mirumiru 2018-02-07 13:11:37
諗起白夜行 過左追訴期就冇事
XCIX 2018-02-07 13:36:28
之前已經開過post
個巴打自己整理過
勁揪鴨仔 2018-02-07 13:39:02
黒田孝高 2018-02-07 13:48:10
2010年再修例
有人死+最高刑罰係死刑嘅罪(殺人罪、強盗殺人罪等),喺冇公訴時効,幾時都告得
呢次修訂嘅有效範圍係2004年12月31日以後發生嘅罪
人生可否重來 2018-05-19 14:46:42
https://youtu.be/ZMqbDD98k-g
日本警方再呼籲
外國月亮特別圓 2021-10-26 23: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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