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Final year 應該有足夠既智力去分interest & late charge,late charge係你遲交就會收既standard amount, 根本同你簽幾多錢一啲關係都冇。人地本身收$230,你簽少過$230,佢收返你簽既amount做late charge 真係已經收少左你。你一直係度講咩收你1xx% interest唔合理既論點根本就唔成立。
一開始又大字標題話人呃你,之後被其他巴絲鬧完又話你情感上覺得被騙,唔該你咁大個人諗清楚先講野啦。人地話你唔睇T&C,你就話十幾頁紙點睇,我想講你做每件事之前都有責任清楚自己可能要take咩risk,。又要用信用卡,又唔睇清楚收費,收你又話人唔合理。唔想睇十幾頁紙你可以選擇唔申請
你用買樓既例子就更加多餘,人地係冇買樓既情況下鬧地產商,你係買左樓簽哂字先嘈層樓貴要撻訂
最後,我真係求下樓主唔好再用信用卡,係全部銀行既信用卡都唔好用!你用返現金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