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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姜成勳前所屬社代表"是和無罪一樣的事情,真的很委屈"
組合#水晶男孩#成員#姜成勳#又一次因“詐騙嫌疑”被起訴受到指責的時候,前所屬社代表就此發言。
6日,爆出姜成勳因有嫌疑騙取1億4000萬韓元而被朋友A某起訴。
起訴狀上寫著姜成勳在2010年11月因日本演出告吹,需要收益的錢而向A某借錢,之後沒有聯繫的主張。A某將錢打給了姜成勳的朋友B某。
對於相關內容,現所屬社YG表示“還在了解情況,這是和水晶男孩簽約8年前的事情,公司完全不知情。”
反而姜成勳的前所屬社代表對於情況更加了解。在姜成勳和YG簽約前,擔當前經紀人的kes公司金英勳代表當天和tvdaily進行了通話,強調“姜成勳真的非常冤枉”。
為了說明這件事,他先從2015年起訴事件說起。姜成勳從2009年到2011年1月以向包括黃某在內的3人騙取10億韓元的嫌疑被起訴。當時被判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這之後2015年被某借貸者起訴有詐騙嫌疑,結果受到了無嫌疑處理。金代表表示“這次的起訴事件也是和無嫌疑一樣,姜成勳償還了朋友B某的錢,但A某等並不知情。”
金代表表示B某告訴姜成勳,自己是向很多人借了錢, A某是藉錢給B某中的一人。姜成勳將錢還給B某後,B某並沒有償還債務,導致姜成勳有了“欺詐”的嫌疑。
金代表表示“收到無嫌疑處理的同時,姜成勳對B某進行了起訴。通緝後B某被拘留,對所有事情進行了說明,被判無嫌疑。其實姜成勳不是直接向A某等人借錢,並沒有直接關係。”另外“這次只是起訴狀,並沒有下判決,會是和2015年一樣的結論的。”
另外“雖然作為水晶男孩在活動,但姜成勳並沒有進行廣告拍攝。債權人扣押所屬社的薪水,拿不到節目、公演活動的收入。在外人看來,因為是活動中所以覺得已經掙錢了,其實仍然是很困難的情況,這樣對形象造成損失,真的是非常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