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業主於2014至2015年間,先後收到冒充是銀行職員的來電,指他們將物業違規作二按,要求業主即時還款,同時轉介業主到一間借貸轉介公司借錢清還按揭,20名業主被騙逾280萬元轉介或顧問費。借貸轉介公司9名職員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串謀詐騙及罪成串謀洗黑錢罪成,成為警方針對財務中介的首宗成功檢控及入罪案例。9名被告今在區域法院判囚4年至6年,有旁聽家屬認為過重,散庭後放聲嚎哭,法庭內一片愁雲慘霧。
法官彭中屏判刑指,案中的欺詐計劃是嚴重騙局及殘酷無情,20名事主共被騙去280萬元。事主除了蒙受顧問費損失,部份人再支取過渡性貸款以支付顧問費,身陷更嚴重財務困境。有患糖尿病事主借下貴利年息42厘的過渡性貸款,他雖做過眼部手術及因糖尿而截除腳趾,但需打多份兼職償還利息,亦有事主需賣樓還債及因財困而患上精神病,故須判阻嚇刑罰。
其中兩名被告是夫妻,育有一名2歲半女兒,彭官稱對女兒即將失去父母照料一段時間表示同情,但案件屬冷血的不誠實案件,不會因這個情況減刑。盛匯的兩名董事兼股東黎建衡、張國雄各判囚6年,其餘員工李榮達、羅凱峻、邱少勤、余炳榮、林貝嘉(又名林淑貞)、蔡龍基、楊振祺,各判囚4年至4年半。其中被告林貝嘉在案件進行結案陳詞階段棄保潛逃,已被法官頒下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