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狀係咪凌駕於法律
既係個人簽左生死狀 打死左佢都告我唔入?
如果冇用既話咁簽嚟有咩用?
英國有unfair contract term act 1977 講過任何免責聲明都唔可以免除出於疏忽而導至受傷或死亡嘅責任 所以英國來講生死狀只有係證明到服務提供者有盡其責任保障左使用者人身安全下先會有效
1977年仲係港英 我諗香港同英國條例應該一樣?
利申:英國engine仔 學校要我地學少少contract law in case 我地畢業後亂簽野
英國有unfair contract term act 1977 講過任何免責聲明都唔可以免除出於疏忽而導至受傷或死亡嘅責任 所以英國來講生死狀只有係證明到服務提供者有盡其責任保障左使用者人身安全下先會有效
1977年仲係港英 我諗香港同英國條例應該一樣?
利申:英國engine仔 學校要我地學少少contract law in case 我地畢業後亂簽野
補充一個例子,如果一架過山車,有適當保養同檢查,如果架車最後意外炒左,就多數當係意外claim保險了事
如果有人證明到過山車公司hea底出事當日無做例行檢查,出左事,咁過山車公司就要負責。
我理解大概係咁,希望有真。法律撚補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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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有unfair contract term act 1977 講過任何免責聲明都唔可以免除出於疏忽而導至受傷或死亡嘅責任 所以英國來講生死狀只有係證明到服務提供者有盡其責任保障左使用者人身安全下先會有效
1977年仲係港英 我諗香港同英國條例應該一樣?
利申:英國engine仔 學校要我地學少少contract law in case 我地畢業後亂簽野
會唔會有啲咩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