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歲的女旅客今日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關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箱內發現該批懷疑大麻花,並在其隨身袋中檢獲相關懷疑私煙,遂把她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非法入口、管有、售賣或購買應課稅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
點解好似越來越多呢類新聞。乜香港嘅毒品需求真係咁大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