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香港議會」的錢寶芬被指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上月被警方國安處以20萬元懸紅通緝,保安局今月再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其列為「潛逃者」。錢寶芬曾任職懲教署,離任前為懲教主任,是退休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獨媒》查詢時確認,已針對「指明潛逃者」實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措施。局方強調根據法例行事,即錢寶芬從政府所領取的每月退休金已被終止。
現年65歲的錢寶芬,在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成為旺角「鳩鳴團」成員,翌年以人民力量身份參加區議會選舉。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錢寶芬因參與7月14日沙田大遊行,在源禾路被捕及遭控告阻差辦公,同年9月7日在機場客運大樓通道示威及展示標語,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入獄30日及需付40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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