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建議,港府向內地爭取「投資移民通」,為內地投資移民申請人特設跨境投資管道。他表示,曾接觸不少內地高淨值人士,其業務和資產大多在內地,因此沒有足夠外幣作境外投資。他提到,「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投資要求為3000萬元,但現時「跨境理財通」的個人投資者額度只有300萬元人民幣,期望在入境計劃下設特別通道,參考「跨境理財通」的閉環資金管理模式,通過本港銀行投資合資格的理財產品,首階段額度可定於1000萬元,只適用於大灣區居民,循序漸進發展計劃,以吸引更多內地高淨值人士來港落戶及成立家族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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