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速神驅
2025-08-14 10:15:25
本案被告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黎的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和紐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關文渭、黃雅斌、董皓哲及李峯琦。3間蘋果日報公司清盤人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及陳穎琛等代表。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2020年12月,黎智英先後被起訴「欺詐」及《國安法》控罪,兩案均不獲准保釋。高院一度批出擔保,但是律政司上訴至終院,並於同年12月31日獲批出上訴許可,同時黎的擔保被撤銷,自此一直還柙至今逾4年半。終院其後於2021年2月終院裁定律政司勝訴,並且在判詞中就涉及《國安法》罪名的保釋門檻定下指引,黎須繼續還柙。
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正式停運。
同案另外8名被告:前《蘋果》社長兼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前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主筆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12港人」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現正還柙,等待黎智英審訊完畢後判刑。
案件於去年1月開審,控方傳召5名被告,包括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以及前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供。控方於同年6月舉證完畢,之後法官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其後黎於同年11月起親自在庭上作供,否認在《國安法》生效之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直至今年3月,黎作供完畢,合共歷時52日。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