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速神驅
2025-08-13 13:36:44
54歲被告王志輝,報稱任職警員。據悉,被告隸屬大埔區,已被停職。他被控3罪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便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另透露本案尚有一名男子未被拘捕。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有保釋申請,但最終被拒。
3項控罪分別指他於在或大約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於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於2023年11月16日,在香港,與李志謙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因為警長5874被指示銷毀針對上述被告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指控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
案件編號:FLCC16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