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未來中國人申請在台定居,須繳喪失原籍及放棄中國護照證明。關於香港人是否比照辦理?知情官員說,港澳人士申請定居,不必放棄護照,但會以新增「長期居留」規定,防堵中共滲透。
熟稔國安問題的官員受訪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明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母法原本就有規定,修正許可辦法是完善法規。「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無放棄護照的規定,所以港澳人士申請定居是不用放棄特區護照的。
不過,官員強調,中國在香港不斷「洗人口」,從1997年每天150人,歷經27年時間到現在,已超過150萬中國人入籍香港。加上「港版國安法」、維護國安條例施行後,嚴重限縮自由、民主及人權,大批港人對「一國兩制」失望移民海外,中國就從大陸補充「專業」移民入港,目前香港人口已逾200萬人是中國人。
官員透露,未來對於香港、澳門來台的各種人流往來,特別是要移民台灣的港澳人士,會有更多安全管理的機制,主管機關將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目前草案已經完成,將新增「長期居留」規定,以確保國家安全,防堵中共藉港澳對台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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