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agent同律師點會無辜

agent同律師都有責任盡能力保護客人利益
呢幾年幾撚多單呢啲空中釘 無契樓 案件
有邊單個agent真係有盡力查清楚及出事後幫買方追討??
地監局都已經叫稍為有跟進違規嘅agent
律師會同醫委會呢啲係維護會員利益定公眾利益全香港人有眼睇
唔好當人白痴
個撚個都話唔知唔撚關佢事
agent 成班mk都知所謂“專業”係9up
連代表律師都可以話唔撚知?
咁既然都保障唔到買方利益
仲要agent同代表律師黎做乜

咁不如買方賣方用範本合約自己deal得啦
agent佣律師費仲俾黎做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