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手下嘅醫生嘅研究當係自己嘅研究
2. 喺畢業論文隻字不提係用人地嘅研究
3. 為咗個結果靚,改手下研究啲data
當年向大學向醫院投訴都不了了知
唯一就係oxford發現咗之後展開內部調查
以前吳醫生好鍾意掛個博士頭銜出嚟
到咗之後出私家靜俏俏唔提依個學歷
吳醫生造假得好低級
大學啲教授冇理由睇唔到
當年當然可以繼續做院長 繼續做九龍醫院精神科部門主管
而家仲可以做中大嘅榮譽教授
真係一個笑話
當年有同蘋果日報投訴,講咗幾個鐘最後個記者唔敢報。最後得當年專業清算師肯報。而家連蘋果都執埋,當年有份調查嘅記者可以出嚟講吓。其實你地當年自保咁縮埋,都有份搞到香港沉淪。當然依個搭雞棚造假文化唔係一朝一夕。
而家見到名醫個女造假出事,吳醫生又點睇呀?不如你用前精神科院長身份評論吓啦。


利申 唔怕俾吳醫生告,你份論文仲有你手下啲論文仲喺我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