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梁振英都頂唔順


「高才」子女申大專資助須居港兩年 2027/28推 設過渡期 議員:助篩「投機者」
圖3之1 - 圖為香港大學校園。政府昨日宣布修訂資助專上課程的申請資格,加 . . . . . . (廖凱霖攝)
【明報專訊】近年外界關注不少高才子女來港讀書隨即可以「本地生」身分入讀資助專上課程,或分薄本地資源造成不公。教育局昨日公布修訂資助專上課程的申請資格,加入居港年期規定,要求持受養人簽證者申讀資助課程時須居港滿兩年,否則不能申請資助學費。新規定2027/28學年起實施,首年設過渡期,申請者只需符合一年居港要求。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歡迎修訂,稱可篩選「短期投機者」,實現「人才留港」的政策初衷。有專才家長則稱新措施減低送子女來港讀書的意欲(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