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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年 6 月初在赤柱監獄被捕,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周五(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至 9 月 5 日作提訊日,以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程序,黃無保釋申請,聆訊歷時兩分鐘。散庭後,黃向旁聽席鞠躬、揮手,旁聽人士亦高呼「保重呀之鋒!」。
法院外大批警員戒備
多國領事旁聽
黃之鋒戴黑色粗框眼鏡,身穿白色 T 恤、黑色長袖外套應訊。他精神不俗,手持筆記簿、原子筆出庭,期間不時與懲教人員談話﹐又向旁聽席點頭。黃之鋒兩側頭髮剷青,有旁聽人士稱「剪咗頭髮喎」、「靚仔咗喎」、「大個仔咗好多」。
法院外警力於開庭前 1 小時明顯加強,有逾 30 名軍裝警員駐守,帶同警犬巡邏,有戰術巴士、警車、以及七人車,停泊於法院外的通州街,亦有反恐特勤隊巡邏戒備。期間有旁聽人士抵達法院時,一度被軍裝警員截查、帶到帳蓬,其後獲放行。
聆訊期間,法庭內約有 50 人旁聽,旁聽席近乎坐滿,其中包括法國、比利時、德國、美國等領事。
控罪指與羅冠聰等人串謀犯案
控罪指,黃之鋒(28 歲)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日 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WKCC245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