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播的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被指2020年的其中兩集,有污衊和侮辱警方之嫌,遭通訊局警告。香港電台工會及記協提司法覆核獲部份勝訴,上訴庭亦認為通訊局處理投訴時,未有採取正確方法,包括未有分辨哪些屬事實方面的陳述,認為錯誤裁定港台違反《守則》,撤銷所有警告。通訊局不服裁決,直接向終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終院的上訴委員會今(7日)頒令,指局方未有提出合理的理據,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以現行機制,通訊局若無特殊理由,將無法再就事件提出上訴。
通訊局指《頭條新聞》其中兩集內容涉違規

受爭議的主要是節目內一個叫「驚方訊息」環節。(頭條新聞)

2020年2月14日播出的《頭條新聞》「驚方訊息」環節中,藝人王喜扮演「忠勇毅」警察,諷刺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惹起警方不滿。(港台圖片)

其中一集《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中,王喜舉出十一宗發生於2019年1月中至2020年1月底被列為沒有可疑的有人死亡案件,諷刺警隊的調查手法。(港台圖片)

2月14日播出的《頭條新聞》「驚方訊息」環節中,由藝人王喜扮演「忠勇毅」警察,諷刺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包括警員在青衣長康邨「full gear」上陣後用手機自拍,又嘲諷有警員疑使用警車交收「CSI」口罩。(港台圖片)

2月14日播出的《頭條新聞》「驚方訊息」環節中,由藝人王喜扮演「忠勇毅」警察,諷刺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包括警員在青衣長康邨「full gear」上陣後用手機自拍,又嘲諷有警員疑使用警車交收「CSI」口罩。(港台圖片)

通訊局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的環節「驚方訊息」/「驚訊」污衊警員投訴成立。(港台圖片)

代表港台公會及記協的律師指,相關內容未有煽動他人憎恨警方,該環節中主持人王喜雖身穿類似警員制服,並從垃圾桶出現,但他出現之處均十分清潔。(頭條新聞)

律師又舉例稱,兒童節目芝麻街的角色Oscar,也常在垃圾桶內出現。(網上圖片)

律師指出,《頭條新聞》是諷刺時弊的節目,應有較大的容忍度,若是要嘲笑警方,主持人可在堆填區出現,但節目上未有如此的情況。(港台圖片)
就兩集內容向港台發出警告
涉案集數於2020年2月14日播出,通訊局裁定該集的兩環節「無品芝麻官」和「驚方訊息」,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向港台發出警告。上訴庭則指,通訊局處理投訴時未有採取正確的方法,包括未有分辨哪些屬事實方面的陳述,因此局方錯誤裁定港台違反《守則》。
終院曾要求局方進一步解釋
局方其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於本年3月發出傳票,認為通訊局沒合理理據申請上訴許可,要求局方進一步解釋。
上訴委員會決定拒絕批出許可
而是次上訴委員會由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組成,委員會今指考慮局方的書面陳詞,認為局方未有提出合理的理據,因此拒絕批出上訴許可。